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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及考试工作由医院联合其他市属高校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盖章后的就业推荐表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若报道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和÷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在医院官网(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医院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院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www.tjutcm.edu.cn)、医院官网(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7986057、022-27986058
监督电话:022-27986100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jtcm.cn/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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