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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昌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0.69亩。新规划的南校区以现代大学理念进行规划设计,以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建设自治区一流的高校校园。
学院现有教职工554名,其中教师425名,占教职工总数77%。拥有教授26人,副教授98人;取得博士学位教师17人,在读博士58人;取得硕士学位教师256人。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7882人,研究生在校生38人。设有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社会科学系、数学系、计算机工程系、物理系、化学与应用化学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4个教学系(院),共63个本、专科专业(其中34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除了传统教师教育专业外,近年来不断增加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急需的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自治区紧缺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WEB信息系统方向)等理工科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近年来昌吉学院先后成立了女性文化研究所、西域文化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经济管理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西域体育文化研究所、环境科学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并与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2年学院通过化工、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评估验收,并开始招生。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6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应聘人员HSK等级须达到8级(没有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18日起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认真阅读“公告”、“昌吉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三)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附件二),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四)按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关磊孔令雪0994-2354152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六)专业目录请参照教育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笔试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非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50%,计算机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教师岗位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
非教师岗位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公布。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2013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也可咨询昌吉学院人事处。
八、资格审查
昌吉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已通过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另需交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进行公示。
九、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面试分为现场问答与试讲两部分。其中现场问答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非教师岗位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现场问答两部分。其中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现场问答成绩×50%+试讲×50%)×70%=100
非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问答成绩×50%+计算机技能测试×50%)×60%=100
面试结束后,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十、体检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昌吉学院组织实施。昌吉学院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昌吉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昌吉学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一)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昌吉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经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昌吉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昌吉学院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昌吉学院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昌吉学院纪检委副书记王力虹
监督电话:0994-2354053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昌吉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一览表.xls(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来源:
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511/t8a4ac7025061fae60150d5d79a4526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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