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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医学类和工科类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60年的“德宏州卫生学校”,2008年升格为德宏职业学院,2009年教育部审批备案,正式招收全日制专科生,2015年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和德宏州技工学校整体并入德宏职业学院。2013年学校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与特色建设评估验收,2014年被云南省列入全省创建12所国门大学之一,2017年成为“澜沧江—湄公河职业教育联盟”成员,2017年被省教育厅列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了省委高校工委“合格”评估。2018年9月,被云南省教育厅列入“云南省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职业院校管理15强示范校”,我校的“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德宏职业学院汽车工程系——北汽瑞丽汽车学院建设”两个案例被遴选为省级典型工作案例。临床医学、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三个专业遴选为云南省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开办医学、财经、机电、汽车、旅游五大类42个高职专业,有大专、五年制大专、中专、技工等多种办学类别及层次,面向州内、省内和周边省份招生。通过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教育为优势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先后获得“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卫生学校”“云南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医德医风先进单位”“平安校园”等20多项省、州以上荣誉称号。学校《载瓦迟—非物质文化遗产景颇民族医药的涅槃重生》项目在2019年第五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中荣获总冠军金奖、全国总决赛铜奖。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辅导员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学校决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职辅导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
岗位要求 |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条件 |
其他要求 |
|
专职辅 导员 |
5 |
不限 |
年龄不超过30周岁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政治学;法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毕业专业与所负责辅导的学生专业相一致(临床、护理、体育等,报名时由学校根据所开设专业情况审定)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同等条件下,具有德宏户籍者、 在部门单位从事过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高校辅导员工作者优先。 |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至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24:00时止。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德宏职业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德宏职业学院应聘岗位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4日24:00之前发送至419223530@qq.com邮箱。
(三)资格审查时间
1.学校依据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项目及要求,对此次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职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地点
德宏职业学院综合楼二楼人事处办公室。
(五)审查内容及要求
1.审查内容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4)任职经历年限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与之匹配社保个人参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5)党员证明材料;
(6)本人具有的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材料。
2.审查要求
(1)所有审查材料需提供A4纸复印件,请按审查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可参看《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册》(附件3)),竖版左侧装订,并提交信息采集表纸质版;
(2)国外毕业的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原件材料需与所有上交复印件一并提交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当即返还。
(4)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个人相关信息不一致、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及时间安排
(一)面试内容和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围绕本人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度、辅导员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水平等方面,采用公务员招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六、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二)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参加面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面试成绩
面试考核结束后,学校人事处根据考官的面试考核结果和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聘用),并将考核成绩在德宏职业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体检与复审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录用。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
(二)资格复审
我校将组织对拟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与公告表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相符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九、公示
经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德宏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第1个聘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经考核合格,学校继续需要,愿意继续聘用的,签订第2个聘期,聘期为1年;经考核合格,学校继续需要,愿意继续聘用的,签订第3个聘期,聘期为无固定期。
十一、薪酬待遇
按照《德宏职业学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含返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执行。
十二、说明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其它
(一)学校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0692-2105661
王老师:13608760982
李老师:17778056796
德宏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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