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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关系服务岗1名,社保业务经办岗1名(财会专业优先)
二、应聘条件
招聘对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坚持原则,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口。
(三)具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
(四)2021年7月以前没有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过。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专业不限,男女不限,年龄22-35岁。
(六)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各种应用软件,熟悉机关公文格式和排版,具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基础等。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25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红河州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方式:
(1)报名途径: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邮箱:劳动关系服务岗hhzldgxk@163.com,社保业务经办岗2271323894@qq.com.
(3)报名流程:下载填写《红河州人社局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并附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公益性岗位+姓名。
4.资格审查:由红河州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和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
2.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劳动关系科苏老师0873-3732543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张老师0873-305621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C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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