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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充满活力的优秀职业经理人队伍,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试行)》(楚政办发[2018]9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就公开选聘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基本情况
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开发、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发展重大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成立相应实体控股、参股的实体进行经营和对外投资等。
旗下子公司禄丰市康养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投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整。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一般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医疗机构的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后勤社会化服务;设备试剂耗材采购;医学装备维修保养服务;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医疗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选聘职位
选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名(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医投公司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管理工作、主持医投公司工作)。
三、选聘原则
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
(二)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五)出资人认可与市场认可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六)依法管理。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认同国企文化,自觉接受集团公司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愿意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与企业共进退。
4.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征信记录良好,没有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章制度和其它另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情形。
7.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或相近的学历专业、教育背景。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9.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任职资格
1.具备宏观经济政策和公司治理结构知识,熟悉投融资或工程项目管理,或具有相关方面从业经历。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运营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经营管理、资本运作方面专长。
3.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
4.善于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把握企业发展全局的能力。
5.具备政策、市场、金融、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研究、分析能力。
6.熟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具有3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及政府采购从业经历。
五、选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
六、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进行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及公示、履行聘任手续等程序。
七、考核与薪酬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及“谁选聘、谁管理”的管理机制,集团公司董事会制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制度,设置评价体系和考核目标,按照协议约定,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年度、任期业绩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兑现薪酬和奖惩并报禄丰市国资委备案。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结构和水平,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
八、任期及退出
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聘任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聘用期从试用期起计算),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聘任期届满,经集团公司董事会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办理聘任手续并报禄丰市国资委备案。从第二聘期开始,不再设立试用期。续聘的职业经理人可以不受退休年龄限制。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公司董事会可予以解聘并报禄丰市国资委备案:
(一)经董事会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二)聘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
(四)个人提出辞职请求的;
(五)聘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纪检监察机构和监事会提出罢免建议并经禄丰市国资委同意的;
(七)集团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要情形。
个人提出辞职请求的,需提前30日书面告知所在企业,按照聘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报名和任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职位)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2021年度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11月29日前,由禄丰市国资委、禄丰市纪委市监委驻禄丰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拟选聘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人员筛查,选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拟定在12月6日前,面试方式采用座谈的形式。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聘岗位的匹配性及能力胜任情况,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公示
12月15日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拟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决定选聘
在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任人选初步建议,经禄丰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分别研究后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按法律程序审议任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决定聘用人选并于12月3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书》《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政责任书》等,下发任命文件,正式任用履职。聘用合同和聘任文件报禄丰市国资委备案。
十、有关要求
(一)人员身份说明。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
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入职后,由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工资社保、党组织关系等一并转入接续。公司职业经理人在聘任期间,未经公司指派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二)相关纪律要求。为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选聘过程,接受禄丰市纪委市监委驻禄丰市财政局纪检组和社会的全程监督。报名者在报名、面试、考察、试用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报名者应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名者不按时到场或不按时领取相关通知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招聘岗位表
2.2021年度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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