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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教体系统调配机制,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公平择优的人事管理原则,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宁州片区学校缺额岗位情况,决定面向系统内选调中小学教师3人,幼儿教师2人,现将选调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范围
华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内在职在编符合岗位竞聘条件的专任教师,2022年县管校聘跨校、跨乡镇交流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规守纪;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被认定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4.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未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限内,无涉嫌违纪违法、师德失范等尚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处理中的情况;
6.达到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教学课时量达标;
考核选调岗位还需同时满足:
7.教学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有一年居乡镇内前三名(排名以10个班为基准计算名次),任教多学科的以报考学科为准。
(2)服从学校安排,中途接手差班,近三年内学年末统测成绩同比上升5个及以上名次,任教多学科的以报考学科为准。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 岗位 |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岗位条件 |
考核选调岗位 |
华宁一小
|
语文教师 |
1 |
不限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近三年从事小学学段语文学科教学工作且现仍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 |
数学教师 |
1 |
不限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近三年从事小学学段数学学科教学工作且现仍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 |
||
华宁二小 |
语文教师 |
1 |
不限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近三年从事小学学段语文学科教学工作且现仍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 |
|
考试选调岗位 |
华宁县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2 |
不限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309办公室
4.报名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近期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命名为:身份证+姓名,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5.联系方式: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0877-5011263。
(二)选调办法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1.县内考核选调教师岗位
此岗位为考核选调岗位,考核由2023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县内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县内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量化评分办法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同一岗位量化评分最高分出现并列,按并列人员量化评分中教学业绩评分高低确定拟调人员。若同岗位报名教师量化评分均未达80分及以上,该岗位转为考试选调,根据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县内考试选调教师岗位
此岗位为考试选调岗位,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200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综合知识,卷面分100分。笔试成绩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公示。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2及以内的免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309室)
笔试时间: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人员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时,划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面试办法: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学科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实行现场抽取课题,现场备课,现场上课的方式进行。
其它: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选调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采取加试说课的方式解决。
(三)公示
对拟调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2023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县内外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后续环节出现拟选调人员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有关问题
各单位涉及到流动的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须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所招聘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的签订及聘任的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选调工作遵循“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的工作原则,若在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选调报名、选拔和评优评先。
(三)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现场者即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uaning.gov.cn/hnxzfxxgk/rsgl/20230605/1448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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