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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高校和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
本次专项招引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引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本科生,且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招引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
三、招引岗位
详见附件《2022年西双版纳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招引计划岗位表》。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愿意积极主动服务健康西双版纳建设。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
3.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卫生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卫生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5.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承诺在西双版纳州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1年)。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在聘用前1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4.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州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服从报考单位岗位安排。
(二)待遇补贴。招引人才除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外,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3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本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另行给予招引人才相关补助。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及其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以PDF形式报送到指定邮箱。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联系方式
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691-2139022;
电子邮箱:bnzyyrsk@163.com。
2.西双版纳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州傣医医院)
联系电话:0691-2723006;
电子邮箱:dyyrsk@126.com。
3.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19106940001;
电子邮箱:bnzfyrs@163.com。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2022年西双版纳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招引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习成绩单(2022年毕业生)、获得奖励表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
3.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有效)扫描件。(附件3)
请将上述资料扫描为PDF格式,并将所有资料汇总于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招聘单位+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未按要求格式提交资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七、招引程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招引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学历、在校成绩、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对象进入面谈环节。资格初审后,在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等平台公布进入面谈环节人员名单。
(三)面谈。对报名对象开展面谈,面谈内容主要涉及思想政治、求职动机、专业能力、学习情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生活日常、人生观念、价值取向、健康状况等。对不方便现场面谈的对象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面谈情况,按计划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进入复审人员放弃复审的,进行递补。在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等平台公布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招引资格复审公告。
(五)资格复审。对参加复审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开展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公示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六)综合考核。采取综合考核的招引方式,结合实际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综合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
(七)体检。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考核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及聘用。在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等平台,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当年内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放弃面试的,须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引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三)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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