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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储备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决定,东钱湖中心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年龄、户籍、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浙江省户籍,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
1、时间:2018年6月4日9:00—6月8日16:00
2、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8年东钱湖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单位及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14日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经缴费确认,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6月27日9:00—6月29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按岗位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专业相近职位)。
4、年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时间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录用起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统一考试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幼儿园教师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理论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另见资格复审公告。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放弃资格复审的不作递补。
(三)面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由试讲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20%合成总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
面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考试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需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五、录用办法
拟录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指标核减情况、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规则、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站(www.dqlake.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提供海外学校学籍证明,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拟录用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须在网上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五)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咨询电话:88373152李老师,89283586陈老师;监督电话:83010387。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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