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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东浦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
2.户籍在绍兴市范围内;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岗位条件
(1)有志于社区工作,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3)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社区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共3天。
2.报名地点:越城区东浦街道党政办(东浦街道耶溪路621号5号楼202室、204室),联系电话:85383301;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从业经历有效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东浦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及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按照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总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另外,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可在总得分上加附加分0.5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
四、其他事项
录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年薪不低于6.5万元(均含五险一金)。
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6日
来源:
http://www.sxyc.gov.cn/art/2018/5/26/art_52_425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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