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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宁波前湾新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基层事务处理能力,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各项工作的发展需要,决定面向优秀村专职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现任宁波大市所辖行政村的优秀村专职干部,且于2021年1月前(含2021年1月)任职的;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35周岁以下(
4、任职期间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时间: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2022年宁波前湾新区面向优秀村专职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页面,在相关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任职文件或任职证明等附件,根据招聘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进入缴费等环节。
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超过同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3、缴费确认(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缴费标准:50元/人)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4、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笔试
笔试初定
6、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单位的基层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7、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对面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以及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8、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宁波市公务员招录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宁波市公务员录用相关考察办法执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10、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截止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4、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均将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官网(www.hzw.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5、聘用人员须在新区服务期限满5周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7、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选聘单位无关;
8、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4-89280149、89280192。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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