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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负责协助拟订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拟定年度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岗位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行业改革发展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合作办学、函授学历教育;推动行业产学研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行业基层单位开展各类专题培训、人才选拔等业务工作;完成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2人。
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其中教学科研岗位,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岗位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复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成绩各按40%、30%、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符合条件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或聘书、确认文书)、课题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3.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专业技能测试:教学科研岗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能力等;综合管理岗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政治理论功底、公文写作和信息宣传能力等。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单项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j.zj.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0571-85773028;
2.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0571-85773023。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浙江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0571-88932236,8886020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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