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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20名,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招录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录人数 |
学历 |
所需专业 |
性别 |
备注 |
1 |
社区工作者1 |
01 |
5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2 |
社区工作者2 |
02 |
5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女 |
|
3 |
社区工作者3 |
03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 |
|
4 |
社区工作者4 |
04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女 |
|
5 |
社区工作者5 |
05 |
4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 |
二、招录范围和对象
(一)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户籍关系以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录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等素质。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http://kfq.lishui.gov.cn/)。
(二)注册报名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
咨询电话:0578-2655902,0578-2990058。
(三)资格初审
时间: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取消、核减岗位或是否开考,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信息发布平台公告。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在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明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需携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年龄放宽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部分岗位面向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毕业生招聘,资格复审时需另外提交未在单位参保证明(社保就业机构开具或“浙里办”本人查证)。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面试
笔试后,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招考计划核减导致比例变更的,按实际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考察工作由开发区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九)公示和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录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按《中共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推进社区二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
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根据相关程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根据《中共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推进社区二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生集党委[2020]43号),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予以解聘,新聘人员没有社工证的,达到可申报社工考试资格3年内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证书的,可以解聘。
五、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参见最新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关注网站信息,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578-2600531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lishui.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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