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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党建队伍建设,萝岗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要求广州市户籍且居住在黄埔区内人员;
(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五)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中文传播类专业优先;有在党政专业报刊发表作品者优先考虑;有从事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七)本次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招聘约定最低2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道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本街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直接到萝岗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3室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公路街168号二楼)。联系人:钟小姐、方小姐,联系电话:020—82000941,020—82080766。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表(附表1);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鉴定;
(4)属地化相关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7)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如有在新闻媒体、党政专业报刊、学习强国等平台刊登过作品的,请附带作品。
以上证件和证明都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比例1︰3,可延长报名时间,如材料不齐全,不能进入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当天需要携带《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符合防疫相关要求方可进入考场,需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开考后半个小时不允许再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拟录用人员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政治审查等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党建专职组织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及有关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由于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或穗康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在参加笔试、面试时须如实填写并打印《承诺书》携带至考场。
(二)参加考试必须提供24小时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或穗康码”、通信行程卡及《承诺书》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2021gb/zz/tzgg/content/post_8563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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