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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制定本市反兴奋剂工作规划、规则和相关标准,承担兴奋剂检查检测和违规事件调查处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院。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综合办公室党工团工作岗位1人(管理岗位九级);
2.检查调查部兴奋剂检查岗位1人(管理岗位九级);
3.宣传教育部宣传管理岗位1人(管理岗位九级);
4.宣传教育部教育管理岗位1人(管理岗位九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5.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和非京生源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留学生要求为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报名材料:
(1)本人简历扫描件;
(2)《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报名表右上角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本人签字栏内本人签字后扫描);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如有)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6)已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扫描件;
(7)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将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bjada@tyj.beijing.gov.cn。压缩文件包及电子邮件主题均以“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命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通知,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申请复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
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6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聘用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1.考生应自觉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去人群流动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所有考生于考试前7天在京备考,环京通勤人员按照我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见附件3)。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分别持本人笔试、面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抗原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及已签字的《北京地区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4)的考生,方可进入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及疫情防控要求将适时予以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
2.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条款规定。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出台相关政策的,可适当延长。
6.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7.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010)67221328
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209/t20220913_2814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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