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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是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围绕科技创新,研究提出科技创新规划、计划的意见建议;面向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承担推进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对外科技合作服务工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服务;承担生物技术、生物安全等领域科技创新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半干旱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工作。二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旱作与节水农业工程化技术研究任务,为科技企业提供咨询建议、信息对接、培训等服务;开展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前沿动态、发展方向、技术跟踪等咨询服务。三是完成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1名、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园艺学、作物学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该单位工作科研水平,满足工作需要,拟选聘2名优秀人才,其中园艺学专业1名、作物学专业1名。
五、选聘范围
园艺学专业为硕士研究生,并具有正高级职称。
作物学专业为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hebei.gov.cn)、相关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本年度招聘到合适人选时间为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邮箱:wenzm@hebkjt.cn
3.报名要求
邮件主题格式:“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选聘+姓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
邮件附件中包括下列扫描件: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园艺学专业报名人员同时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及证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准确填写后扫描),本人发表论文、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上述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附件。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视为放弃。
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采取面谈方式,由测评考核小组通过量化打分,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发表的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832246
(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部)
0311-85814478(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51598(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党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部侯烨
联系电话:0311-87832246;手机:15373659490
传真:0311-87832246;电子邮箱:664316047@qq.com
联系人: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温志明
联系电话:0311-85814478;手机:18032839175
传真:0311-85814478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6929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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