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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滁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辖天长分中心、来安县管理部、全椒县管理部、定远县管理部、凤阳县管理部、明光市管理部6个分支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住房贷款等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要求;
(五)服从工作调剂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及分支机构服务窗口。
岗位要求详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chuzhou.pzhl.net/index.php)。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23:00。
报名咨询电话:0550-3030387
接受咨询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专业照相馆拍摄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2022年9月27日16:00前可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chuzhou.pzhl.net/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28日16: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及写作等。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0月13日9:00起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chuzhou.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当天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chuzhou.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合成成绩及相关事项等,通过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zfgjj.chuzhou.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2.体检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3.考察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及其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出现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报考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报考人员主动放弃聘用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累计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主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按国家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报考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编制外聘用人员同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拟聘用人员应当服从调剂安排。
八、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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