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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条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9月19日。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网站
招聘信息在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网站(http://www.jiawuzhanzheng.cn)、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weihai.gov.cn/)网站公布。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四)报名方式与材料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填写《2022年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中所涉及的证件、材料拍照或扫描制作为压缩文件,以“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到刘公岛管委邮箱lgdzhgch@wh.shandong.cn进行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工作人员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专业工作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留取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或考察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以及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胜任相关岗位工作的能力。考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名结束后,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范围人选。考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刘公岛管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该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八、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了解考试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5222913
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weihai.gov.cn/art/2022/9/19/art_45569_2987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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