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招聘资讯
关注微信服务号 获取更多招聘职位
扫码进入小程序 获取更多职位信息
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民建汕头市委会、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面向社会公开联合招聘机关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2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民建汕头市委会、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执行。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限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http://sttzb.shantou.gov.cn)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tsmzdpgwh@163.com,收到报名材料后将通过邮箱发送收件回复。
3.报名材料:
(1)填写《民建汕头市委会、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需附照片,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扫描(需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及扫描件,填写内容应保持一致);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学历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扫描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社保凭证或工资凭证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汇总、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其中,按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所提供报名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核
由民建汕头市委会、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信息。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方式为面试,测评方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结束后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
(五)成绩公布
1.面试环节结束后次日,在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公布考试成绩合格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如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时,存在若干人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者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名次)。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工作由民建汕头市委会、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民建汕头市委会与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对所提供报名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留意相关邮件通知,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有关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报名疫情防控须知》以及《报名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将在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将提前邮件或电话通知并在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发布,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民建汕头市委会、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委员会组织实施,接受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和群众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民主党派管委会办公室,0754-88249538
监督部门及电话: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0754-88525465
自本公告发布至报名截止期间,在上班时间接受考生咨询。
民建汕头市委会
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2/2125/post_2125146.html#3283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师资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