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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1次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22-10-12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中心是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宗教团体日常社会事务指导和管理等。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招聘人员类型

不限。

4.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工勤岗位报考人员男性35周岁及以下、女性30周岁及以下,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课程成绩单。

3.年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21017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20221021日(星期五)下午17时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3.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招聘岗位。

(二)考试办法

实行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三)笔试

1.考试网上确认: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21027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21028日(星期五)下午17时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2.打印准考证。所有确认考试的考生请于20221031日(星期一)上午12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示,并上传至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四)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5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核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有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5.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6.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mzzjj.gz.gov.cn)上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和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报考者。

4.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七)总成绩计算

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对象确定

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用加试方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mzzjj.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递补。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出现有效异议等情况,可从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1.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胜任的,办理聘用手续;经考察不胜任的,招聘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聘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资格审查、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八、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1036816

监督电话:02081030520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93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596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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