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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工作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核、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
单位:大邑县人民法院。
岗位:审判综合岗位人员。
名额:2名。
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专业或汉语、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5.应聘人员须于进入面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
6.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实施步骤
(一)公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大邑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s://cddyfy.chinacourt.gov.cn),在法院公告栏目处获取并填写《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采取下列方式报名:
将填写好的《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dyxrmfyzzb@163.com
联系人:梅曦洋;联系电话:028-88210710。
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者将下列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指定邮箱供招聘单位初审:
①《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②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
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⑤学历学位证书;
⑥符合测试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应聘者本人按通知要求持上述材料(证件或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于
4.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由大邑县人民法院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招聘名额与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可开考。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届时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包含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等。
3.应聘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5.笔试加分
(1)对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对取得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此项加分不累计,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一次。
(2)对具有应聘岗位工作经历(指从事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法院书记员、检察院书记员等工作经历,不含实习)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对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面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小组组成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大邑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大邑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其中首次签订合同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大邑县人民法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2.拟聘人员上岗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3.薪酬待遇:按大邑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纳入本院工会会员管理,享受与在职干警相同的工会会员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单位有食堂(工作日提供工作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七、录取后递补
从录用之日起三个月内,若录用人员有离职者,可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禁止本院工作人员打招呼、说情。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派驻纪检监察组:028-88223501
政治部(督察室):028-88219893
九、解释权
本工作方案由大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解释。
大邑县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cddy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2/10/id/69432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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