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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编制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及数量
岗位:行政辅助类;
人数:2人;
学历:大学本科;
年龄:35周岁以下(须
专业:不限;建筑类、新闻类、中文类、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形象良好,工作严谨,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沟通表达、组织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网投简历
应聘者把《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等材料在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初定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要求: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录用流程
根据岗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我司将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录用人员由我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按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中月薪4000元(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及年终奖金。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请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拟报名人员请在公告之日起落实“非必要不离清”要求,从外省或本省外地市来(返)清人员做好“三天两检”。
(二)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权归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电话、联系人:15768550135,梁先生。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405。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622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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