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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责是主要承担本市形势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群众性主题活动和文明实践活动策划组织,公益广告刊播任务协调落实,以及有关网络宣传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社会宣传协调员,管理岗位,1人。
2、视频编导,管理岗位,1人。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社会宣传协调员
岗位职责:
1、负责社会宣传活动及宣传产品策划创制;
2、负责重点宣传阵地刊播统筹协调;
3、负责各级各类社会宣传点位的日常内容管理;
4、负责社会宣传专题性网络平台管理;
5、负责起草撰写宣传方案等文字材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
2、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进博会宣传等市级重大主题宣传组织协调工作经历;
4、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执行力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能适应经常性外勤工作任务,驾驶经验丰富,无不良驾驶记录;
5、具有计算机操作水平一级及以上证书,熟练使用Photoshop、Ai等设计软件,熟悉windows、linux操作系统,熟悉网站主流技术,有市级层面网络宣传工作经验,有门户网站运维等工作经验;
6、熟悉文化产品招标采购工作;
7、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作风扎实,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视频编导
岗位职责:
1、负责社会宣传视频产品的策划创制,包括公益广告、微电影、专题片、宣传片等;
2、负责本单位短视频平台刊播内容的策划、制作等;
3、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媒体平台广泛传播视频类社会宣传品;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45周岁及以下(
2、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有10年以上视频策划、影视编剧、文字编辑工作经历,有市级平台播出节目策划、制作、统筹经验;
4、3年以上自媒体或新媒体运营经历,熟悉各短视频平台风格特点,有市级及以上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执行经验;
5、具有优秀的文字表达能力,有影视、文学相关论文等公开发表的理论研究成果;
6、有影音产品制作、发行、出版经验;
7、工作作风良好,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积极主动、认真尽责,善于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报名人员);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学籍证明”项)
5)报名社会宣传协调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驾驶证电子版(详见“交管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报名有误,可在报名截止前在报名系统“我的考试”中选择撤回报名,修改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比例为1:2)。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八)其它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在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中,为进一步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招聘单位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将预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开展相关信息调查与考试确认工作,并要求进行健康承诺,相关人员应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联系电话:52309090-104
监督电话:53302283
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21014/t0035_1410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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