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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株洲日报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13个(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新闻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环节相关信息通过株洲新闻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株洲日报社组织人事部(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18号A座516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材料:
(1)《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1寸彩照3张;
(2)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出国留学人员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
(4)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应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实操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实操测试人选,未达到比例,则全部入围实操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应用技能。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4.考试时间、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实操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毛发检测),费用考生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新闻网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新闻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本人单方面原因未及时关注信息,或致招聘方无法取得联系,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电话
株洲日报社组织人事部:0731-28826480
(二)监督电话
株洲日报社党务纪检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731-28821305
株洲日报社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21026/i1955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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