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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南湖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窗口人员,男女不限,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报考条件
1.户籍地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辖县市区);
2.要求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刑事、治安处罚及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有社会治理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736987070@qq.com。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资格审核。(1)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2)复审:笔试或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
3.考试。报名人数达15人以上的,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数1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和“南湖平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整体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将建立备用人才库,进入面试人员,除直接录用的人员外,其余人员都进入后备库,有效期半年。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按自愿原则,统一挑选递补录用。
2.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南湖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0810/index.html)和“南湖平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联系人: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anhu.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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