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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单位性质、情况简介
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南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信用担保、培训、信息咨询、技术创新、法律维权等服务工作,联系和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公布面试和考核人选、公布面试和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及单位公示栏。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公布的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创路2号金奔腾大厦一楼大厅右侧,咨询电话:0771-3149857。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资格条件且愿意报名者,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提供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证书;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等);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与材料为报考者自愿提供,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材料(除证件、证书原件外)提交后由招聘单位留存,后续是否通过审核或办理聘用均不予退回。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信息,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至少2天以书面(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报考者。招聘流程紧凑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入围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或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
如同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比例超过1:10及以上的,该岗位将增设笔试环节作为筛选程序,满分10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再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后续环节不再计入,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是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
1.面试
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2.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四)考察
由市工信局党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查阅考察人选个人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定为体检、拟聘人选。
(五)体检
经市工信局党组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从递补考察合格人选中确定体检人选。
(六)公示
1.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市工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和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局审批同意后按人事部门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2.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3.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组织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招聘工作小组成员与拟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需要回避的关系和情况,一律予以回避。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496
七、疫情防控工作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报名、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和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本单位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复测。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二)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本单位无法如期进行面试等招聘流程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anning.gov.cn/zwgk/fdzdgknr/rsxx/klzp/t5381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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