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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派遣人员(与福建省闽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在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现将有关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驾驶员、代办员(具体岗位在各基层所统筹安排);
工作地点: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史;
3、代办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驾驶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4、代办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各办公软件,驾驶员要求驾龄5年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福利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
2、代办员月薪2800元,驾驶员月薪2700元(包括个人应当承担的“五险”等应缴费用),按规定缴纳“五险”。
二、报名材料
1、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其他资料(如职称证、个人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一份);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拟在互联网网站发布,公布招聘的岗位、条件、程序和要求等。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须知
应聘者在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用工政策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我局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3、报名地点: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涵江区公园东路550号。
四、招聘流程
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面谈,主要考核代办员办公软件实操能力、驾驶员交通规则掌握情况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由福建省闽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在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安排,并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thj.gov.cn/zwgk/bmxzzwgk/hjsyjfj/202211/t20221125_1778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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