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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届市委常委会第82次常委会议和《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党委编外聘用人员指标的通知》(景人社[2020]42号),按照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指标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我局公益性岗位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拟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其中:机关办公室文职人员2名;安保1名;保洁1名;机关股室1名),同等条件下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景洪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户籍属我州城镇户口,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毕业后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半年未就业的,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创业)证)》并经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1年以上(应届毕业生半年以上)。安保及保洁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创业)证)》符合4050人员(失业人员中的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人员)均可,安保人员不限性别,保洁人员只限女性。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其他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2.做事认真、细致,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有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工资待遇及聘用期限
执行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公益岗的有关政策规定。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工资含个人缴纳社会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统筹安排。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就业创业(失业)证等相关原件。
(二)报名地点:景洪市澜沧江路27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310。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丽电话:256226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hs.gov.cn/162.news.detail.dhtml?news_id=1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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