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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江北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政务服务咨询工作人员5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窗口工作,主动为民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宁波大市户籍,身体健康;能听懂宁波话,举止端庄,语言流畅,有较强的亲和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蓝底或红底,30K以内)、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bqxzfwz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联系电话:87629572,联系人:何老师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将于
2.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有关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开考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得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服务期一年),并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或录用后离职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bjb.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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