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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总人数18人,建议男性,其中交警岗位15人,普通勤务岗位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生源地、户籍地限攀枝花市。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三)应聘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即在
(四)身高不低于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八)正在攀枝花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选择报考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填写,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次更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信访接待室(仁和区仁和镇田坝村),联系电话:0812—2908529。
3.报名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加分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政工科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
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1.5的比例依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数确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分数线的不予录取,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附加分值项(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每项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过4分)。
(1)中共党员。
(2)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
(3)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4)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
(5)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持有A1型汽车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人员。
(7)具有计算机应用(持有由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写作、新闻媒体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根据证书评定等级情况相应加分0.5分至1分。
(8)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加0.5分。
(9)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值。
总分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仁和区户籍人员、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机动车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在体测合格报考人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政工科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聘用。
(八)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对不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并与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纪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此次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应聘者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招聘各环节不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812-2908529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254358215B4ADCD8666012E8B59778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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