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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7]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
(3)守法遵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5岁的人员);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6)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
2.报名网址: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二)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了解报考职位要求,使用有效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填报截止时间为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查询报名结果。报考者请于
5.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者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开考比例。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的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报考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征求考生原单位意见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意见。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提交中共内江市财政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是否聘用。经中共内江市财政局党组决定聘用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与确定聘用的编外人员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
特别提示:招聘中,除正式聘用的人员,另按照自愿原则分类将参加面试人员列为备用人选。在6个月内,正式聘用的人员出现辞职、解聘等情况时,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从备用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请有意愿的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四、工资待遇
按照法律规定落实编外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及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合格后正常履职并考核合格,月平均应发工资不低于2700元,具体薪酬标准及试用期工资按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聘用人员每月薪酬中代扣代缴。
五、经费来源
部门(单位)综合预算。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资格一律取消、成绩无效,且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32-2077808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6136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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