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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性别不限,四十周岁及以下(即
3.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5.单位工作表现良好,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时,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必须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临海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解释为准。
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nhai.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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