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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法院工作,确保各项审判工作正常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具有宜兴市户籍或宜兴市生源。
3、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的履职要求。
4、年龄在18-35周岁(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公开办法
(一)报名程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3:《2023年宜兴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将电子稿提交到指定邮箱(1294847320@qq.com)。
2、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963725。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地点:宜兴法院一楼调解室。
资格审核应提前准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并严格服从现场管理。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
1、考试分为两阶段。
2、第一阶段考试: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为笔试和体能测试,驾驶员为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两项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任何一项低于60分直接淘汰。第一阶段考试笔试内容,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为法律基础知识,驾驶员为科目一、科目四基础知识。
3、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根据第一阶段成绩(笔试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求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4、第二阶段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考试形式和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二)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权重求和计算出总成绩。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遇有特殊情况,以另行通知为准。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符合岗位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否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市人民法院(http://yxsfy.chinacourt.gov.cn)和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咨询电话:87963725;监督举报电话:87963896、87987702。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宜兴市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yx.wxfy.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2126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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