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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清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上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5、年龄为18-30周岁(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qcgcczp2023/)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自行下载《2023年上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以现场资格审核为准。
3、准考证发放。
(1)报考需要笔试岗位(结束报名后另行公告)的考生在
(2)面试准考证在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发放。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五)注意事项
1、国内非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截至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面试合格入围体检的考生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核须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3.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职业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以上将增加笔试环节,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核人选,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再递补)。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核人选。
2、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程序参加面试。
(四)考试成绩
考试按照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主评委的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绩。
六、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聘用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根据清城区人才发[2021]1号精神,聘用人员入职后先安排到街镇(或村、社区)锻炼6个月,之后回用人单位工作,并至少在清城区服务三年。
(七)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939656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685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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