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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56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书取得时间截止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全日制院校)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5.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
此次专项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个报考者仅限成功报考1个岗位。
1.线上报名。报考者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2)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3)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同步上传以上材料的扫描版或拍照版(要求PDF、JPG、DOC等格式)。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或后续有关资格。
4.申诉审核。
5.开考比例。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通过审核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现场宣讲与考试确认。本次专项招聘将举行现场宣讲活动,内容包括实验区区情、人才政策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
宣讲会期间将同时组织通过报名审核的报考者进行考试确认,对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者,现场予以发放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时间:
地点:暨南大学石牌校区。
提醒:除暨南大学本校人员外,其他人员进校需提前提交预约入校申请(申请方式待定),否则可能无法进校参加宣讲会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考试组织方将视总体报名情况适时在校外增设一个考试确认及准考证发放点。
四、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若岗位报名通过审核人数超过20名的,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
(一)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符合开考比例的情况下,岗位通过报名审核且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选。
若为增设笔试的岗位,则按岗位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常规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教育类(中学)岗位为试讲+结构化面试(教育方向),党校教师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教育方向),卫生类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卫生方向)。
3.面试时间:仅面试考生为
4.面试地点:面试地点设在广州市,具体安排具体安排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以上)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设在广州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和签约人选确定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仅面试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可于面试结束当晚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签约人选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并于体检前组织签约人选签订就业意向书或三方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及项目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3.因考察、体检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不超过3轮。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要求在我区最低服务满5年。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或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资格。
2.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3.专业要求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5.诚信档案
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有以下浪费考试资源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记入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1)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
(2)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放弃聘用资格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咨询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http://www.pingtan.gov.cn/)和“平潭党群工作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地点,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有关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工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考务组织等工作。
咨询电话:0591-23165699
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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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pingtan.gov.cn/jhtml/ct/ct_8415_12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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