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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统筹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到广安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已在广安区辖区内工作的除外)、非在职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具有硕士学位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医学类引进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引才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7.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共引进编制内人才16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见《广安市广安区2023年上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全部列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引进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安家补助(非“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为5万元,“双一流”高校且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为10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20万元,其中“双一流”全日制博士30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到岗后,非“双一流”全日制硕士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2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住宿或0.6万元/年租房补贴,“双一流”全日制硕士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2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住宿或0.8万元/年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人才5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住宿或1.2万元/年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在广安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发放购房补贴(非“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为2万元,“双一流”高校且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为5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6万元)。
(四)引进人才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福利保险待遇。
(五)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六)引进人才在广安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教育类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广安区的,将按工作时间比例退还所得安家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并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由广安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并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含免冠近照),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备注: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至广安区委组织部(邮箱:gasgaqrcb@163.com)。相关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应当根据通知在面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在引进过程或服务期间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测评。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5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区人民政府网(guanganqu.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主动放弃进入体检环节的,该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确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暂不引进。
(五)体检考察。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由广安区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六)办理引进手续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广安区委组织部具体办理审批和引进手续。组织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单位继续聘用并发放安家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每年度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后,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聘的,须按引进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6-2225757(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gasgaqrcb@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区人民政府网(guanganqu.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adj.gov.cn/news/noticeinfo.html?id=be10987d21b2449abfda6c1e368414c9&n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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