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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鹤壁市统一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并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现公告如下:
一、参加联考的单位及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鹤壁市74个事业单位参加联考,共232个岗位招聘366人,具体参加联考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相关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本次联考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统一部署,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试题,统一开考时间。笔试考务工作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鹤壁技师学院、中共鹤壁市委党校、鹤壁市农业科学院等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工作均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其主管部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的鹤壁市外国语中学、鹤壁市第一中学、鹤壁市第二中学、鹤壁市第四中学、鹤壁市第七中学、鹤壁市实验学校、鹤壁市鹤翔小学、鹤壁市桃源小学、鹤壁市淇滨小学、鹤壁市福田小学、鹤壁市湘江小学、鹤壁市特殊教育学校、鹤壁市实验幼儿园等13所学校(以下简称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工作均由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鹤壁市传染病医院、鹤壁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鹤壁市中医院、鹤壁市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7家单位(以下简称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工作均由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其他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体检工作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的招聘岗位。
(三)条件说明
1.岗位有工作经历和时间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4.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于
网上报名、考试考务技术等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是
(二)应聘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于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
(四)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于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
(七)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受该限制。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鹤壁市岗位信息表》中确定的岗位招聘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如拟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则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鹤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聘用岗位对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如果2023年7月份之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确认,针对2023年7月份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2.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含所属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分,答辩占40分。
(2)如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3.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100分。
①试讲(70分):时间15分钟,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进行现场备课和讲课,并提交手写教案1份;在讲课结束后,评委围绕专业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
②综合素质测试(30分):时间5分钟,由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4)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4.鹤壁技师学院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分,答辩占40分。
(2)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5.中共鹤壁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分,答辩占40分。
(2)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6.鹤壁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7.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时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正常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段及专业从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现行教材中选取,现场准备时间为10分钟,讲授时间为10分钟。
(3)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同一岗位面试考试设置两个以上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8.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岗位中: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可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予以确定,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没有特殊说明的,参照面试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招聘岗位有关要求执行。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环节的招聘岗位中,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如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其他单位的体检参照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招聘岗位体检有关要求执行,其中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体检时增加心理测试项目。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标注服务年限的,按标注的服务年限执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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