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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共8家。
(一)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耕地、肥料和农业农村生态能源技术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作物种子发展和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三)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四)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业农村培训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五)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宣传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媒体联络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六)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技术指导,兽药、饲料、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外翁线十五堡。
(七)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淡水渔业研究和应用推广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八)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海洋渔业应用基础研究和推广,服务我省海洋渔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13个岗位共14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时间内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户籍、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3、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入选。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农业信息网(http://nynct.zj.gov.cn,政务信息/文件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农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571-86757790;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571-86757656;传真:0571-8675765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571-86757880;
2.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0571-86757339;
3.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0571-86095678;
4.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0571-87398209;
5.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0571-86756163;
6.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0571-86757186;
7.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571-56269620;
8.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0572-2042418;
9.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0577-8822779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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