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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借助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持续深入实施“千名英才·智汇铜仁”行动,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经研究,决定石阡县2023年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7名,为确保引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中共石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以下简称“县委人才办”),负责依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三、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7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石阡县2023年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才条件及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引才学历及专业详见“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事业单位岗位主要面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海外高校毕业生须为《石阡县2023年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海外高校名单》院校(附件3);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此次引进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或评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上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本次引才岗位报名不受比例限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地点:贵阳国际会展中心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
3.报名表打印:考生须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石阡县2023年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仔细阅读,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所需资料:
(1)《报名表》纸质版1份。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及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
(4)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交费:报名考生持资格审查合格资料及经资格审查人员签字的《报名表》交到缴费处,且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考务费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二)考试
考试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考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地点:石阡县县城,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如果出现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5人,所涉及职位先实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笔试考生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
仅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有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分数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末尾分数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以及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6.持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生,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交验引进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中共石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备案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1年试用期)。
六、福利待遇
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引进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本次引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因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本人主动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所产生的职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职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与专业》和《专业代码(研究生)》。
(三)本实施方案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石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
0856—7623230(中共石阡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56—7623755(石阡县考试指导中心)
中共石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hiqian.gov.cn/zwgk/jcgk/rsxx/202304/t20230412_79011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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