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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浙江省对外传播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重大理论概括、重大实践经验、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全省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溯源工程,协助推进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课题研究任务,组织开展新时代浙江相关文献整理、编辑和研究,系列主题理论研讨交流活动,以及理论宣讲等工作。
浙江省对外传播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国际传播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承担对外宣传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4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并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关于年龄条件的定义,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7年4月24日后出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92年4月24日后出生”。即凡是报名截止时未满36周岁者(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1.笔试
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由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文明网(http://www.zjwmw.com/)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各项要求和相关安排。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059310。
4.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51544,87059309。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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