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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流域局)是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综合保障中心),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科研所隶属黄河流域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规划、水功能区划、生态补偿方案的编制研究、咨询评估;研究和指导开展流域水功能区划及污染管控单元划分;流域纳污能力核定测算和编制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省(区)相关方案审查技术工作;开展流域河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修复、生态扩容、生态环境协控与监督、生态流量保障、环境应急处置等研究和技术方案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材料设备等研发、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科技合作交流培训;流域生态环境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科研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
(二)综合保障中心隶属黄河流域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综合支撑与保障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办公区等综合管理和安全保卫,负责职工活动场所管理,承担局基本建设和住房改革,负责与属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全局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承担综合保障中心预算管理;受局委托承担局财务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等。
综合保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科研所、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地点均在河南省郑州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到接收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其中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
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黄河流域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科研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或《综合保障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3),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登记表,及《黄河流域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表4),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汇总表,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101、102号岗位指定邮箱为hhky@yreea.mee.gov.cn;201号岗位指定邮箱为kjcwc@yreea.mee.gov.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岗位编号+姓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按照实际人数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调剂至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后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黄河流域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发布考试公告及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前往黄河流域局进行资格确认。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101、102号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201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不超过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设置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不再递补)。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适当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仅设置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在指定的统一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有放弃体检和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黄河流域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岗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如有调整,以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和黄河流域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五)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八、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九、联系方式
黄河流域局咨询电话:0371-66020182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科研所(101、102号岗位)15890626802
综合保障中心(201号岗位)0371-66026045
十、监督举报
黄河流域局监督电话:0371-6602604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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