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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西人社发[2022]16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3年景洪市计划考核招聘10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10名,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景洪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5)。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准)。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5.现役军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须以“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1)景洪
市统计局
联络员:玉老师
联系电话:0691-2203339,0691-2127616;
电子邮箱:jhstjjbgs@163.com。
(2)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络员:罗老师
联系电话:13628811533;
电子邮箱:jhswhg@yeah.net。
(3)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管委会
联络员:李老师
联系电话:18288012195;
电子邮箱:xsbnbjpyq@163.com。
(4)景洪市融媒体中心
联络员:玉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13988197811,15087644168;
电子邮箱:514925116@qq.com。
(5)景洪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15924660555;
邮箱:jhszjwc@126.com。
(6)景洪市第五中学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18787964247;
邮箱:11628696@qq.com。
(7)景洪市曲景实验中学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15046685201;
邮箱:qjyzjhxx@126.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附件2:《2023年景洪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报名表》(Excel格式);
(2)附件3:《承诺书》(PDF格式),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PDF格式);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PDF格式)(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复审);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PDF格式);
(6)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须由成绩管理经办人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PDF格式);
(7)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PDF格式);
(8)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PDF格式);
(9)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2023级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PDF格式);
(10)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11)本人获得的各类奖章、证书等材料(PDF格式)。
以上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7和材料8仅市融媒体中心岗位提供;材料9仅教育系统岗位提供。)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考核。成立面谈考核组,对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根据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限开考比例,按照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不方便现场面谈的对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考核测评通知书》。
(六)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采取专业测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达等基本素质。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
(七)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八)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项目、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九)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选。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研究,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其他要求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根据《景洪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景发[2022]10号)相关规定,符合“事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事业人才”范围,并享受“事业人才”相关待遇。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违约情形,招聘单位将按协议约定追究应聘人员违约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景洪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691-2140387;
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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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jhs.gov.cn/162.news.detail.phtml?news_id=11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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