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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华乐街道办事处现公开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1名。
二、工作内容
(一)负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申请受理、资助资格核实、资助资金清算、服务情况跟踪等有关工作;
(二)做好与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接工作;
(三)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对外的宣传工作;
(四)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或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者优先;
(五)能熟练使用办公室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公文写作能力。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3599509)。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考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须知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民政相关政策等。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察
由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1.税前4000元/月,发放年终绩效;
2.按有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
3.员工福利包括培训、参加各类交流活动等;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99509(梁小姐)
华乐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8940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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