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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简介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国家级动物卫生机构,规格正局级,主要承担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外来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动物和动物产品兽医卫生评估,动物卫生法规标准和重大外来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措施研究等工作。
中心总部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实验基地位于胶州湾北岸红岛经济区和浙江中央山岛。建有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国家动物流行病学研究中心、国家动物血清库和国家动物疫病诊断液制备中心等重要动物卫生设施;设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新城疫参考实验室、小反刍兽疫参考实验室、公共卫生与兽医流行病学协作中心,国家非洲猪瘟、牛海绵状脑病、新城疫、动物结核病等参考实验室,禽流感、布氏杆菌病等专业实验室,以及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2013年获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现有实验室及其配套设施50000余平方米,生物安全3级实验室
中心贯彻部党组决策部署,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全面实施职能强化、技术优化和人才提升战略,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动物卫生机构,努力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特别是保障养殖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岗位
(一)虫媒病防控技术研究岗位(202301)1名。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岗位(202302)2名。
(三)资产管理岗位(202303)1名。
三、招聘范围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社会在职人员。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须全部合格,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并提供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阶段进行个人社保及缴费核查并提供证明文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在职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符合接收手续办理要求的相关材料,方可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五)关心“三农”,有志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六)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七)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八)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所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的,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符合考试资格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考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题由中心委托第三方命制。
(二)笔试
202301、202303岗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202302岗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三)面试
1.比例及要求
(1)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时,笔试成绩超过60分(含)者一律进入面试。
(3)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考场等候,了解有关注意事项。
2.内容及时长
(1)自我介绍(PPT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奖励、主要业绩、成果、岗位认知、工作设想等),202301、202303岗汇报时长为3分钟,202302岗汇报时长为5分钟。
(2)面试题答辩。时长15-20分钟,具体根据考题确定。
(四)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中心网站另行公布。
(五)考前资质材料审核
笔试前进行资质材料现场审核。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中心统一组织。
(二)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三)递补启动条件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发现档案材料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时,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符合递补条件人员,等额顺序体检考察。
八、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心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生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信息不全、有误的,经查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等。如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要求内,也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我中心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在工作时间及时与我中心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未经确认,因邮箱、网络等原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没有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未报名。
(五)考生报名后,请密切关注中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有关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招聘过程中,考生应服从中心考试工作安排。因个人不服从考试安排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5611925
联系人:张珊珊、孙明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人事处
中心网站:http://www.cahec.cn
邮编:266032
E_mail:zhaopin@cah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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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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