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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区委组织部聘员共3名,不设置具体职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
4.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5.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7.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所需的全部资料压缩打包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全称”命名),发至指定邮箱:zzbxxxtyj@163.com。
3.报名所需资料:《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2023年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本人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工)委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并确保按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终止招聘程序。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书面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初审结果将短信通知报名人员。未收到短信通知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报名邮件发送2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短信通知的,可致电020-3282914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报名情况和资格初审结果。
向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和地址届时将通过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时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5.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加考试。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6.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复审材料包括:《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2023年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原件(考生自行打印,手写签名确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如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可一并提供),本人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上述证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组织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4.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5.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2.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因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在应考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直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证明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9142,监督电话:020-3282914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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