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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职责是开展工业文化领域基础理论,推动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开展产融合作支撑服务、工业遗产的价值挖掘、活化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升级、品质提升、工业文化教育和科普活动、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工业文化“走出去”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公职,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下载并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hr@miit-icdc.cn。报名截止时间为
(二)资格审查。根据公开招聘要求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未进入下一阶段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与面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理论运用、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合格的,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依次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与岗位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不满7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总成绩汇总排序,每个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1名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标准,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未通过考察人员不予录取。
(五)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事业编制岗位管理的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中心相关制度执行。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放弃录用、应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对于拟录用人选实行试用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五)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设立招聘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10-68209919
监督电话:010-6820991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xbzhp.org.cn/?mod=view&aid=1000022305081806035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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