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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北京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本市体育类社会组织行业管理、对外交流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全民健身及相关赛事活动;指导各区体育总会开展业务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和2023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综合办公室综合文秘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2.竞赛活动部大型赛事活动组织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综合办公室综合文秘岗位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2022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全日制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认证,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科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研究生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哲学;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5)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2.竞赛活动部大型赛事活动组织岗位
(1)社会人员,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专业不限;
(3)具有3年以上(含3年)大型活动、会展组织策划相关工作经验,且目前仍从事相关工作;
(4)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精神、服务意识;
(6)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能适应周末、节假日加班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24:00止(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表右上角插入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本人签字栏内须本人签字);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照片或扫描件;
(4)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如有)的照片或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照片或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照片或扫描件;
(6)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3.报名方式:将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hitizong@sina.com,压缩文件包及电子邮件主题均以“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命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复查流程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
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要求在30天内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试用期考核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四)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我单位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7244872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2023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5/t20230511_3093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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