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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汕头市金平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金机编办[2019]9号)相关规定,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购买服务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本次招聘共3个岗位,合计4名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及《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5.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户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工作经验不满2年以上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期制。招聘单位与获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金平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新聘机关聘用人员每月薪酬标准3600元,新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每月薪酬标准317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新聘人员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或经费补助标准。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金平区政务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6号国际商业大厦A座6楼百城人才测评考试服务中心。
(四)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和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其中1张按要求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另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机关聘用岗位的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证件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但需要出具委托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六)资格审核:接受报名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会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通知短信。
(七)准考证发放: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发送准考证至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考试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入围面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果将在金平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进行计算。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金平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如考生不参加体检或是体检不合格,我局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金平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汕头市金平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如录用人员辞
职,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不再进行公开招聘。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54-88993301
汕头市金平区人社局0754-88329275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zjj/gkmlpt/content/2/2219/post_2219258.html#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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