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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需要,庆阳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3.甘肃省户籍;
4.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5.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庆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西北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8:00,共5天。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2023年度庆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18: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8:00。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法律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一律用汉语作答。
2.时间和地点。拟定于6月上旬进行,具体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统一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达到面试人数最低比例要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5%+面试成绩45%的计算方式综合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在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由用人检察院成立考察组,对报考本院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履职能力、自律意识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并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各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全面地作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市检察院上报省院通过后正式聘用,各用人检察院依法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书记员,均需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递补
统一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各院出现缺额,可由市院报请省院政治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薪酬待遇及等级晋升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等级由高到低设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一级设一等、二等、三等。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0931—2369074
0934—8371179
政策咨询电话:0934—837117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ngyang.jcy.gov.cn/info/1135/3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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