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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劳动保障协管岗位1名。工作内容为:在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开展劳动保障服务经办工作;
社会保险协管岗位1名。工作内容为:在铜梁区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开展社保服务经办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重庆市户籍的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计算机操作基础。
(五)聘用人员初次入职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1216室(联系人:庄明,联系电话:023-45632552),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的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及面试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和岗位匹配性,经局党组研究审定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招聘人员与我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以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至我局工作。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测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或暂缺。
四、有关待遇
本次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月工资2500元(含个人五险,不含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精神,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其余的相关待遇,按照局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qstl.gov.cn/zkly/qtzkly/202305/t20230525_11995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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