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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希望工程和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上海市爱心助学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希望志愿中心”)是隶属于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通过爱心助学、帮困援助、对口支援、服务民生、服务大型活动等公益志愿服务,凝聚青少年群体和青年组织,加强对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的专门机构。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希望志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管理岗位3名
2.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希望工程和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上海市爱心助学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招聘公告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希望工程和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上海市爱心助学事务中心)招聘报名信息表》(下载附件2),随同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学历验证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附一张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hqjh_xwgc@163.com,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相关证书用电子版影印件以附件形式递交。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2.资格审查
市希望志愿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审查者不另发通知。
特别告知: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笔试
由市希望志愿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开考比例不低于1:5,对专业性强,任职条件要求较高的岗位,可适当调整比例,但是不得低于1:3。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终止招聘,已经审核通过该岗位报名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4.面试
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线的情况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专业性强,任职条件要求较高的岗位,可适当调整比例,但不得低于1:2),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未进入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确定拟录用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市希望志愿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上海市希望工程和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上海市爱心助学事务中心)021-52980189
监督电话:021-61690035
上海市希望工程和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上海市爱心助学事务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613/t0035_1416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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